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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白胖公子,做出来的文章同他的体格倒很有些渊源,别说是上天,能勉强支撑着不沉底就算光宗耀祖了。
其实归根结底,这所谓的“渊源”也就是些不痛不痒的小事,大人们笑着就过。
可白胖公子不是。
也不知是在跟谁较劲,为了挽回颜面,这人居然想了个十分滑稽的法子老秀才规矩严,申时方才肯下学,不到冬日不许夹衣而坐,午休的时间只够他俩去一趟玉铺,就是封十三手眼通天也赶不上回府。
怀中是藏不了玉,他亲眼看见封十三将那块青玉用绢布细细包了,收在了书袋里,而众所周知,封十三每日下了学,都会在天黑闭市前上红扶街尾的肉铺买些猪肝血,专拿给卫拣奴补身体,他便借此琢磨着趁人不注意,从人家竹竿上挂着的书袋中直接偷,偷完就顺路拐回府,简直是天衣无缝。
诚然,谁也弄不明白这人怎么会这么想,单凭他这一身分量相当足的赘肉,旁人就很难将他忽视。
况且封十三他们又不是傻子。
白胖公子针对他们的意图简直不要太明显,封十三性子不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从前惹出的是非叫满城人都避讳三分,就是他不主动找事儿,封十三都不见得能做到完全不报复,白胖公子居然还胆敢当街抢他的玉,他又怎么会不往心里去?
但白胖公子自有一套旁人插足不了的境界,也不听府上较他机灵百倍的女侍劝,想到了就要去做。
于是这天,热闹非凡的红扶街上,白胖公子前脚刚夺了那玉,封十三和陈子列俩小少年后脚便追,硬是从人挤人的潮中破开了一条鸡飞狗跳、惊叫声四起的路。
只见一个高瘦少年手提竹竿,竿头挂一袋新鲜出炉的猪肝血,活像赶羊似的将人往前驱,另一个稍矮些,却很灵活的少年合围追截,俨然是平日没少合伙打架,追得白胖公子两股战战,一路狂喊,浑身上下抖得如同筛糠似的,几乎要后悔起今日过来。
卫拣奴从院儿里听见这声哭喊,估摸着战况应该是到了一半。
等到他慢条斯理地收拾完出门时,白胖公子已经没了声响,估计已经给赶到了哪条封口的窄巷里,差不多可以鸣金收兵了。
卖肉的屠户孙大娘见他终于从角门出来了,赶紧说:“卫公子,你可算是来了,再不来,他们能翻天。”
“是了,敢问这伙现眼的现在在何处?”卫拣奴温声和气地问,“我好去扒了他们的皮。”
孙大娘笑起来,大约也不明白这刚散完千金的败家子是怎么好意思说人家现世宝。
不过她为人很是厚道,一向本分,也不会做什么落井下石、看人下菜碟的事儿,卫拣奴这么问了,她便老老实实地拿手一指:“喏,就在你府后边儿的那条窄巷里。”
卫拣奴闻言道了句谢,刚一转头,他就卸下那副专门用来对付大姑娘小媳妇儿,非必要时不出现的温文尔雅的面皮,一脸不满地绕到了巷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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